週一, 08 十一月 2021 11:18

人名翻譯規則

作者

1、中文名字翻譯成為英文時,按照漢語拼音來書寫,姓和名的首字母大寫,其中名字的拼音​​要寫在一塊。

2、已有固定英文的中國科學家、華裔外籍科學家以及知名人士,應使用其固定的英文名字。如:李政道譯成“T D ​​Lee”。

3、科技圖書中的外國人名,按照譯名手冊翻譯成中文,並在第一個中文譯文後面加上該名字的英文名字。

4、同一文章中出現同姓的人時,中譯名前加各自名字的腳點以區分。

5、譯名手冊查不到的外文姓氏,可以結合譯名手冊按照音譯的原則處理。

6、不少國外知名科學家和知名人士已有習用的中譯名或漢名,則遵循其譯名不可音譯處理。如:Henry Norman Bethune翻譯為“白求恩”。

7、出版物固定已久的外國名字不能亂譯,如Elizabeth 翻譯成為“伊麗莎白”。

8、英文書中出現的俄國人民(這裡很可能是打字打錯了,似乎是“名”-Angel注),譯​​成中文後,可以在後面加小括號用英文注上其俄文名。

9、日本人姓名的漢字要改為中文簡化字。碰到日本自造的漢字而中文又沒有對應的漢字時候,則應沿用日文漢字。

10、英文或俄文書中出現的日文名字,如果不能查到其確切的中文寫法,可參照日文發音寫出其可能性較大的漢字。同時用小括號註明採用音譯處理。

11、學術專著中的外國人名可以保留原名,而不譯成中文。在某些情況下,俄國人的姓名可以用拉丁文來拼寫。日本人的姓名也可以用羅馬文拼寫。

12、人名譯名盡量採用音譯原則,慎用意譯原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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